<正>作为落实中央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亟须从各地探索中选择最优方案作为顶层设计的基础,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依循,优化完善后在全国推广。一、业务机构不宜一律实行"大部制"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在实践中大致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照"大部制"的理念进行机构整合。部门整合后,内设机构数量有所减少,但整合后一般采用"双轨制"运行,即形式上进行大部制整合,实质上对原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级、待遇等予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