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奉天牛马税税差历经盛京将军、户部专管与盛京五部侍郎时期,政策未定。雍正五年(1727年)之前,奉天牛马税税差自盛京五部、将军衙门内各选取一员更换。雍正五年(1727年)至嘉庆六年(1801年)实行“保举制”,奉天牛马税税差保送事宜由户部统一管辖,宗人府、六部、内务府、大理寺等衙门负责向户部保送税差。嘉庆六年(1801年)之后,户部与各保送衙门失去管理奉天牛马税差官资格,税差自盛京五部侍郎内选取。奉天牛马税不同的差官类型体现出清代税关差官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清代财政结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