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构成了新的乡村治理体系,三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构成新的统一体。其中,自治的村民主体性、德治的价值引导性和法治的强制性为乡村治理新路径建设指明新的方向。乡村治理新路径就是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治理路径,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以先进文化和先进价值理念提升乡村善治水平,以法治作为重要保障维持乡村治理秩序,最终实现乡村治理民主、善治和稳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