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物安全是我国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采取法治的手段维护生物安全是必然选择。我国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立法空白、现有法律法规衔接不畅等问题,需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生物安全立法应该秉持和谐、保持安全和发展均衡等理念,坚持风险预防等基本原则,采取积极型水平立法模式。可以参照《国家安全法》的内容和体例安排来构建《生物安全法》,借鉴美国的《国家生物防御战略》制定我国的《生物安全战略》,在顶层设计层面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国家生物安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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