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背景下,专家辅助人制度并没有发挥其设计的价值。实践中发现专家辅助人参与庭审,表现出法官不欢迎、辅助人不愿意、诉讼地位不明确、质证程序混乱及意见不采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此制度的普及推广。而究其根源是对鉴定意见内涵、专家辅助人角色以及质证程序等法律制度理解存在较大误区。因此,为了促进科学证据采纳及合理采信,建议在专家辅助人制度完善上应从法院备案制度、专家辅助人选拔、立场平衡原则、质证有限参与原则以及辩护意见采纳标准等路径上进行设计,这样才能促进专家辅助人积极走入法庭质证,提高我国司法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和公民合法权益。
-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