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函[2021] 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报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请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二、《国家标准》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