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从学理上解释国家对社会组织采取的混合治理策略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文章尝试从国家建构社会的视角出发,以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变迁过程为例证,运用"风险控制-治理绩效"的分析框架探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变革的制度动因。研究认为,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制度设计表现为"约束"和"激励"的阶段性调整,其背后的制度逻辑是基于风险可控基础上的治理绩效;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政策取向有一定的差异,总体表现为宏观避险与中观赋权。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吸纳和赋权可以是共存状态,吸纳的另一面并非赋权,而是排斥和疏离。在社会组织治理进入"秩序思维代替稳定思维"的新阶段,各地政府在社会组织生态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社会组织的分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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