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凉时期高昌郡的水利管理仍沿用汉魏旧制,由平水负责日常水利之事,但在某些季节性用水时郡府还会向特定区域派出行水人员。缘禾十年行水文书详细记录了高昌郡行水人员的条任与改动情况,由此可得知当时的人事构成和具体分工,其所反映的是当地为灌溉两部葡萄而专门派出临时的水事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从各曹抽调而来,其任命及改动皆须太守许可,亦直接对太守负责。从记载来看,高昌郡的行水和督邮都是分部进行的,而行水资料的发现又可补充对督邮分部的认识。以往学界认为高昌郡可能有东、中、西三部督邮,但无法确认西部的所在,对各部的属县也并不明晰,行水文书证明当时确有西部分区,并且显示似乎还有南部之区,根据其自然地理分析,排除北部分区的可能性,推断高昌郡或许有东、中、西、南四部督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