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抗战时期,为解决抗日军人及其家属的优抚保障问题,山东抗日根据地初步建立起以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的优抚工作框架。在其实施过程中,因为干部认知偏差、优抚制度不完善和群众参与程度等原因,优抚效果一般。山东根据地及时进行了调适与因应,通过明确优抚对象与标准、干部反思与拥军、参军运动结合等方式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以根据地政府为主导、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既做到了保障优抚对象得到优待、社会地位得到尊重,又实现了"动员起来",以优抚促进社会动员,巩固根据地政权,完成了从保障性到动员性优抚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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