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发展与现代转型的耦合衍生了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逻辑发展进路,也形塑了工业、现代乃至风险的中国式多元社会运行轨迹。城乡分治二元结构下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失序、环境污染转移等累积性或突发性环境风险仍处于不断扩张的态势。实施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城乡环境风险治理的"权力—权利"体系重构和制度变革提供了政策规范契机。基于农村环境风险治理既有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的检视和反思,应当寻求从城乡分治向协同共治演进的新模式和法律范式,通过理念衍更、利益协同和制度规范形塑农村环境风险协同共治的多元治理结构和差序治理规范,有效回应农村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