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诉讼中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蕴含着程序正义与实体真实的冲突,加之其规则抽象模糊难以把握,依然存在着存废的争议。针对现有规则,实务中的法官和法学学者多认为需要根据利益衡量对证据区别对待和采用。本文对一些具体的取证方式进行了列举,展示观点,以期对裁量时的价值判断进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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