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有组织犯罪制定的专门性法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决策部署,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的重要立法成果。作为一部综合性法律,《反有组织犯罪法》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特征,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有组织犯罪的实体处理和程序操作方面作出了大量创新性规定。在实体上,规定了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明确了有组织犯罪的特殊手段,限定了有组织犯罪的财产没收范围;在程序上,规定了有组织犯罪的紧急措施制度、没收违法所得的高度可能性标准和利害关系人对涉案财物的权利救济等。正确理解与适用《反有组织犯罪法》,还应当注意本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约及现有司法解释性文件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