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文献资料、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竞技体育领域中的运动员年龄造假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发现,运动员年龄造假行为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毒瘤",不仅违反了公平竞技原则,还抑制青少年运动员竞技水平良性增长,破坏我国体育形象,甚至导致运动员性自主权、受教育权等权利的法律保护缺失。为了实现对行为的合理处罚与全面抗制,对其适用刑法进行规制十分必要,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替考、贿赂等犯罪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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