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7年1月1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加上之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和水利部与山西省政府联合批复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自此山西母亲河汾河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形成了三管齐下、系统推进的治汾新格局,依法治理工作迈上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