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同质化通证发展带来数字艺术作品交易蓬勃兴起,此全新交易模式在一定程度解决了数字艺术作品交易难点。但是这种交易模式带来了版权法的认定争议,随之带来风险治理的责任分担问题。明晰非同质化通证数字艺术作品的上链与传播行为分别构成行使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交易对象是所有权凭证,以及交易行为本身涉及相关风险与相应的监管责任对于促进非同质化通证合法合规经营有着重要作用。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