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克服法治乡村建设中系统化体系化不足、缺乏激励机制等问题。为了有效回应这些问题,实现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云南省景东县构建了“六八四”治理模式,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的有益探索。该模式的生成机理是制度构建需要适应乡村结构性变化、基层治权下沉的客观现实,注重治理资源的资源整合、多元治理主体法治价值观的融合;该模式的制度架构是围绕法治队伍建设、改进法治宣传方式、构建“梯级”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以嵌入“法治动力超市”为激励平台,实现了乡村治理的“三治融合”,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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