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代市长:李晓波2019年2月2日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政府规章与法律、法规相一致,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44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3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4件政府规章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