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1月18日,由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标志着浙江省已率先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意见》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