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史与其书写对象间的互生性,决定着文学史并非独立而自主的话语生产。作为多民族国家意义上的美学话语生产,需要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多文体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学史,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强化文化自信、表述国家认同、参与公共性问题的文学史。由于受制于西方话语和主流话语形构的两套贬抑机制以及多民族文学内部现象的复杂与深度,中国文学史至今仍难以有效表述多元共生的文学事实。在"文明崛起"的整体论框架重建民族性、中华性与世界性交融的多民族文学价值评价体系,是多民族文学史得以践行的根本。

  • 单位
    阜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