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国中医药报》2021年5月10日讯:2021年5月8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现场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将用于山东省内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对设施与设备、物料和产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检查评定项目提出要求,明确从事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持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