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国际航空运输领域中旅客的精神损害能否获得赔偿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但由于《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中对此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立场,造成了各国司法实践之中的长期争议。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科技和医学的发展,精神损害的概念不断深入人心,通过结合实体法起草的过程、背景、宗旨和各国立法来看,承认对旅客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不仅有其必要性,同样也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