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被遗忘权"的立法价值日益凸显,国外对"被遗忘权"已进行了积极探索。"被遗忘权"行使的目的是使数据主体的相关数据变得不可搜索或难以搜索,进而达到数据"被遗忘"的效果,以确保个人生活安宁。应当通过立法界定"被遗忘权"的行使主体、客体及权利内容,明确"被遗忘权"的权利边界与行使方式,在公民人格利益保护与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及利用两者之间寻求最佳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