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在税法和会计上的认定一直存在着差异,直接关系着企业损失的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关系到企业对此类事项的账务处理。本文依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做出的新的界定,从理论和实例角度对由此引起的企业税务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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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在税法和会计上的认定一直存在着差异,直接关系着企业损失的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关系到企业对此类事项的账务处理。本文依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做出的新的界定,从理论和实例角度对由此引起的企业税务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