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日本熊本签署的《水俣汞防治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批准了该项国际公约,这为我国的汞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对国内汞的使用和排放做出了明确限制,汞治理的机遇和压力并存。《水俣汞防治公约》汞作为一种重金属,具有强烈的挥发性。如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