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我国政府开始推动大中型事务所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的效果如何?文章以国内"二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2013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可操控应计利润为被解释变量,以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转制、转制方式、转制事务所性质为解释变量,实证研究了事务所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事务所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能够促进审计质量提升;事务所采用合并方式完成转制对审计质量的提升幅度大于独立转制;没有证据表明本土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提升幅度高于国际"四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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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