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兴起,源于对行政审判实践中“程序空转”现象的反思,与以提升司法能力为取向的人民法院改革目标相契合。从行政争议的个案处理到诉源治理,司法观念变迁促进了人民法院法律性与政治性的有机统一,为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生成奠定了思想基础。新时代社会矛盾变化增加了行政争议上升的风险,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引入兼顾了行政审判底线思维和服务大局观,成为人民法院运用法治思维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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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