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自主属性缺失及治理有效性不足,我国证券业自律管理模式广受学界诟病,但始终未能厘清破解治理困境的具体思路,且长期囿于监管权能的分配或立法技术的窠臼,制度安排的相关理论构建也未成体系,自律管理体系的改革实践尚无实质性突破。股灾整治及行为规制的有效性研究为探索自律管理的治理逻辑提供了有益视角,有助于认清顶层制度构建的元逻辑、促成行业监管的规制合力,同时还有利于自律规则体系核心理念的统一。克服行业组织的天然缺陷及国家治理路径依赖形成的管控惯性,应平衡监管主体与自律主体利益博弈中的分配冲突;以恢复行业自发秩序和剔除低度均衡为加强协同治理的基本目标,摒弃缺乏实效的短期监管绩效,形成长期互利的集体理性,切实缓解国家治理压力;通过明晰自律管理的理性治理逻辑,考量其运行的现实边界,消融实然与应然的转化冲突,循序渐进地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的平衡,以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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