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观察不同沙班类抗凝药对改善心房颤动(AF)患者康复效果及预后情况的影响。方法 本文为前瞻性研究,随机选择2021年1月~2023年3月期间我院收治的120例AF患者为研究对象,经数字表法将其分为A、B、C组,各40例。所有患者均采用常规抗凝治疗,在此基础上,A组联合采用阿哌沙班;B组联合采用利伐沙班治疗;C组患者联合采用依度沙班治疗。比较三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康复情况及预后情况。结果 在不同治疗方案下。A组治疗1d后、治疗3d后、治疗6d后的凝血因子Xa活性分别为(125.45±20.16)IU/mg、(108.77±20.36)IU/mg、(90.45±10.47)IU/mg,略低于B组[(126.77±20.12)IU/mg、(110.45±20.36)IU/mg、(92.11±10.46)IU/mg],C组[(127.33±20.25)IU/mg、(109.45±20.74)IU/mg、(91.44±20.45)IU/mg];A组治疗后的β-血小板球蛋白(β-TG)、颗粒膜蛋白CD62P、CD63分别为(16.62±3.29)ng/ml、(55.38±10.27)%、(10.45±2.12)%,略低于B组[(17.35±3.44)ng/ml、(56.23±10.25)%、(10.88±2.45)%],C组[(16.95±3.29)ng/ml、(56.44±10.31)%、(11.09±2.72)%];A组治疗后的左室射血分数(LVEF)为(58.42±10.36)%,略高于B组(57.41±10.46)%,C组(57.82±10.36)%,A组治疗后的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DD)为(40.24±10.17)mm,略低于B组(41.36±10.48)mm, C组(40.85±10.46)mm,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治疗后的出血性事件、栓塞性事件发生率分别为5.00%(2/40)、5.00%(2/40),均低于B组[22.50%(9/40)、27.50%(11/40)],C组[25.00%(10/40)、20.00%(8/4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沙班类口服抗凝药可通过抑制凝血因子Xa活性而间接改善血小板功能,对促进AF患者心功能恢复有积极意义,但与利伐沙班、依度沙班相比,阿哌沙班在防治AF出血性、栓塞性事件发生风险方面更具优势,或更具临床推广价值。

  • 单位
    荥阳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