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分"(区分、划分、分类)具有多样性,依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一分为二"的"分"可概括为绝对分法和相对分法两种基本分法。"一分为二"是对矛盾(矛盾规律)的通俗表述,是从哲学层面上讲的,用"一分为三"取代"一分为二"的观点,否定了一分为二的科学性,进而否定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