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黄浦江上游原水进行臭氧生物活性炭中试研究表明:在臭氧有效投量为2.0 mg/L、臭氧接触塔和活性炭柱停留时间均为11 m in的条件下,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对水中CODMn和UV254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29.95%和48.83%,出水CODMn和UV254值分别为2.96 mg/L和0.053cm-1;为保证炭柱出水氨氮浓度≤0.5 mg/L,建议控制炭柱进水氨氮浓度≤1.5 mg/L;水温、进水浓度、炭柱停留时间以及臭氧投量对污染物去除效果均有一定的影响。

  • 单位
    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