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档案法》框架下分析档案治理共同体的生成逻辑、内涵及特征,探讨档案治理共同体的构成,即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档案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形成单位、档案相关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所有档案权益相关者组成,然后在分析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探讨档案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思路和对策,以期为新时期我国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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