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环境治理成本分摊法测算我国31个省(区、市)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最优税率,发现各地当前制定的税额标准远低于最优税率。综合考虑各地税率情况,测算发现水污染物当前税率仅能达到最优税率10年均值的26%,大气污染物当前税率为最优税率10年均值的55%。按当前税率水平估算的环保税收入远不能弥补环境治理成本,对企业形成的约束较为有限,难以实现环保税以税治污的开征目的。为此,应按照污染因子进行差别税率征收,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适时提高环境保护税的最低限额;同时,增强税收优惠多样性和加入惩罚性加征条款,以期实现环保税鼓励治污和倒逼治污的基本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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