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发[2018]3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精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市县同权,扩大市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37项。其中,取消10项、下放27项,涉及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