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我市儿童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促进儿童合理用药。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对我市2015–2017年度601例儿童ADR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结果:601例ADR报告中,男女比例为1.54∶1,平均年龄(4.90±2.99)岁,4~7岁患儿ADR发生率最高(40.77%);静脉滴注给药ADR发生率最高(84.19%);给药剂型以注射剂(63.06%)和粉针剂(24.62%)为主;抗感染药物引起的ADR位居首位(75.21%),其次为中药制剂(13.31%);累及系统/器官主要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81.25%);一般ADR占98.84%,新的严重ADR占1.16%;报告单位主要为医疗机构(93.18%)。结论:应加强儿童ADR监测并完善儿童安全用药监管机制,以预防或减少ADR的发生率,确保儿童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