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人假设在司法实践中被理所当然地普遍应用,在建构事实、续造法律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般人假设是法律调整一般行为这一基本原理在个案中的具体阐述,是公正、平等、合理等价值在具体情境中的呈现。法官依托个案情境,对一般人的身心状况、认知水平、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进行假设。这些假设欠缺统一的论述起点和内在逻辑,存在指向不清楚、内容不清晰、性质不明确等问题以及裁判规则地方化、个别化的风险。规范一般人假设的实践应用,一方面,需要从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方面着手加强理论供给;另一方面,在理论探讨成熟之前,法官至少可以从说理的角度,尽可能避免一般人假设的误用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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