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21] 48号各产煤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产煤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应急厅、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各煤炭企业集团公司: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2起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理念树得不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瓦斯治理不到位、安全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不够等问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