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党社关系为理论基础构建分析框架,通过比较Y市D村和H社区的协商实践,发现D村协商呈现为“权威共议”的样态,H社区的协商呈现为“行政商议”的样态。两种协商样态在议事代表身份获得的逻辑、协商议事规则的性质、协商的平等性、议题范围及协商源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D村“权威共议”的协商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乡村内生社会力量主导的协商,而H社区“行政商议”协商模式中起主导性作用的则是政党领导下的行政力量。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上,城乡社区的政党领导下的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处于动态变化中,D村和H社区的协商模式具有朝着“多元权威共议”模式趋同化发展的趋势。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