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一直沿袭和照搬法律本科教育的教学体系,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均不能体现高职教育的鲜明特色。传统的教学体系已经不能适应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要求,通过对法律事务专业教学体系的审视,力图建立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契合的教学目标;基于岗位标准、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制定教学内容;实现教学方法手段多样化和有效性;建立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