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是全面深化改革中致力于重塑"城乡融合"格局、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体制的重大战略举措。但在目前的改革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多认识上的误区,如土地私有化论、用途管制无效论、市场交易自由论、征地制度无用论等,要消除这些认识误区,改革必须坚持城乡地权统一、市场统一和土地用途管制统一的三个基本导向,在积极探索"三块地"联动改革的基础上,逐步从经营性建设用地扩围到宅基地乃至整个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并谨慎处置"小产权房"和"城中村"等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