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这使得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合作的同时也面临着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等问题,PPP的合同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双方利益,但是PPP合同也有其局限性。需要通过监管的实施来弥补PPP合同的不足,可以选择合同内监管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PPP合同的监管,PPP模式的优势在监管中才能得到显现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