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义的河流分级包括水系划分与狭义的河流分级。倡导"自小河而大河"河流分级Horton法,并提出了与水系划分相结合、选用"最小单元河流"和引入河流树状图表等3点主要改进。推荐将长江水系划分为干流水系与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洞庭湖、汉江、鄱阳湖、太湖等8个支流水系。综合选取流域面积不小于2 000 km2或河长不小于100 km的河流为"最小单元河流",统计确定长江流域(不含太湖水系)的河流总数为374条。长江流域最高河流分级数为6级,依次为:6级河流1条,5级河流3条,4级河流6条,3级河流14条,2级河流71条,1级河流279条。提出了长江水系4种替代划分和综合划分,其中综合划分与推荐划分一致;基于流域面积、河长和河流分级数等3个指标,确定了长江流域24条重要河流水系;重新辨识了长江流域河流水系,提升了河流整体性和干流重要性认识,提出了"分段河道不分级,分级河道不分段"的思想,实现了水系划分与河流分级方法的统一与融合,并开展了长江流域水系划分与河流分级的系统研究及应用探讨。

  • 单位
    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科学院水利部江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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