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关系孕育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因此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研究应该以数字商品为理论起点。一方面,作为数字资本主义中最简单、最经常出现的元素,数字商品依然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二因素的统一体。数字商品的拜物教神秘属性仍旧存在,并呈现倒置化倾向。同时,数字商品的公地属性和私有化特征进一步凸显了数字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张力。另一方面,作为数字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结果和最终产物,数字商品是资本和剩余价值的承担者。在数字时代,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贪欲并未减少,而是表现为对雇佣化数字劳动力的剥削的外延和内涵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对非雇佣化数字劳动力的剥削的程度呈现出不断加深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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