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政发[2018]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7日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的若干措施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为推动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投资许可、用地报批、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