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农业产业化组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基于纵向外部性与不完全契约理论,本文分析了合作社自办企业的纵向一体化组织模式相较"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准一体化组织模式的制度优势及其带动农户增收的作用机理,并使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452个合作社样本的追踪调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通过构建控制了个体和年份固定效应的PSM-DID模型,本文发现,相较"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自办企业在总体上没有显著带动农户增收。分样本回归结果表明,内部产权结构和外部政策环境对合作社自办企业的农户增收效应具有重要影响,内部成员同质、民主决策机制和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合作社自办企业增收效应的发挥。因此,规范合作社注册企业程序并杜绝异化合作社、完善激励及监督措施是保障合作社自办企业过程中农民增收的可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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