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侵权的特殊性使得赔礼道歉制度有其独特的作用和价值。就国家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而言,立法上急需将其纳入法律规范范畴。赔礼道歉的执行主体和方式的选择要兼顾对受害人意愿的尊重和对国家权威的维护。机关负责人及案件直接责任人承担赔礼道歉的具体执行责任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