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宋儒者将乡村成员分为三个阶层,作为乡村领导与精英的"官员—士绅"阶层;对基层社会起到严重破坏作用的"吏胥—豪民"阶层;需要予以保护和教养的"富民—平民"阶层,而后针对三者特点采取不同策略展开下行之乡治。依重和联合第一个阶层:依靠官员,揭示其自身与为政之弊端、形成原因并提出对策,积极改造之;团结士绅,共同推进乡间公共事务的发展。规范和惩治第二个阶层:规范吏胥,揭示其对下欺压百姓、对上欺蒙官员之弊端及成因并提出对策,予以限制利用;惩治豪民,揭示其对下祸害乡里、对上欺凌官吏,并与吏胥相勾结之危害,严惩不贷。保护与教养第三个阶层:保护富民,客观看待其作用,妥善维护其利益;教养平民,在民生方面保田地、均赋税、宽役法、备灾荒、严治安,在教化方面则制家礼以收拢宗族,兴书院以教化乡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