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高风险社会以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复杂性陡增,对政府的应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法律赋予政府以特殊处置的权力,来调配有限的公共资源,以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但是法律也鼓励社会捐赠,并且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当属其宗旨所在,使命使然。于是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一方面政府要限缩社会主体(包括慈善组织)的自由空间,另一方面慈善组织须依法依规依照章程需要开展慈善活动,两者之间的确存在冲突和张力。这一张力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不时出现,并且不断引发舆情。本文从武汉市慈善总会27亿元善款上缴事件切入,回顾历次突发事件应对中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的关系演变,以实在法上的规定来解释和评析此次事件,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希冀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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