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望舒诗歌的音乐性探讨历来存在两方面的争议:一为学界部分研究者认为戴望舒创作后期对音乐性持反对态度;二为学界部分研究者用"内在韵律"的模糊字眼概括戴望舒诗的音乐性,但对这是一种"怎样的韵律"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入探讨。本文将在具体分析以上争论的基础上,结合戴望舒诗作与诗论,探索其对新诗音乐性的真实态度及其具体实践,并呈现戴望舒对新诗"非格律韵律"美学理想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