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发挥能动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是检察机关自加压力、提升司法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检察听证具有听证主体的特定性、听证对象的广泛性、听证意见的约束性等特征。做好新时代检察听证工作,要着力推进听证规定的立法化、听证价值的多元化、听证范围的明晰化、听证流程的规范化、听证员意见的实效化、听证员使用管理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