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究微信智能平台用于医院妇产科门诊护理管理中的价值。方法 选取2018年3月—2020年4月本院门诊护理人员10名为研究对象,依据管理时间前后,2018年3月—2019年3月为对照组,进行基础性门诊管理;2019年4月—2020年4月为观察组,接受微信智能平台基础上门诊管理,对比两种管理方式下护理纠纷以及护理人员技能状况。结果 干预前两组患者信息接收时间以及问题解决时间等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1.887、0.995、0.052,P> 0.05);干预后观察组护理人员信息反馈时间、问题解决时间等均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863、4.470、8.729,P<0.05);干预前两组患者对护理质量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干预后,观察组护理质量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观察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4.257,P <0.05);观察组患者护理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549,P <0.05)。结论妇产科门诊管理时采用微信智能平台基础上的管理时可有效降低护理纠纷,提升护理人员自身技能以及护理满意度。

  • 单位
    吉林市中心医院